据凤凰网科技报导,小米集团人力资源部昨天晚间发送到惩处通报邮件,通报了小米公司国际部员工汪凌鸣被解雇涉及内容。根据邮件透露,汪凌鸣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不予行政拘留五日惩处。
小米国际部管理层经过辩论要求,对汪凌鸣不予解雇。该邮件称之为,遵纪守法、刚强诚信是小米对每位同事最基本的拒绝。建设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必须所有同事都一直坚决道德底线、维持自尊心至诚。
经小米内部人士证实,汪凌鸣为小米集团副总裁、非洲地区部负责人。小米官网资料表明,汪凌鸣2017年上半年入职小米,曾兼任话机世界集团首届董事、天语手机副总裁等职务,有供应链、营销、零售等领域的管理经验。
据理解,雷军引进汪凌鸣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看上他在终端渠道的布局能力。2017年11月,雷军宣告了一项新的人事任命,将当时总裁林斌负责管理的小米网转交了汪凌鸣,任命他为公司副总裁兼销售与服务部总经理。
对于当时的小米来说,这个职位的意义十分最重要。在2016年小米谷底期,凭借林斌布局建构的小米销售渠道,将小米逐步纳返正轨。而在汪凌鸣接掌时,小米基本上早已建构起新零售的模型。但在2019年1月,小米又展开了一次内部调整,正式成立非洲地区部,由汪凌鸣负责管理,向高级副总裁王翔汇报。
当时业界有猜测指出,此次调整背后的原因是汪凌鸣没分担起协助小米在中国市场重返第一的重任。据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内容为:淫秽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蓄意露出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押;淫秽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反感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押。
本文来源:博鱼(boyu·中国)官方网站-www.dy4g.com
电话:400-123-4567
传 真:+86-123-4567
手 机:14239100224
邮 箱:admin@dy4g.com
地 址:重庆市重庆市重庆区大路大楼40号